jackjohnson2023 發表於 2014-10-14 19:31:27

黄家强曝Beyond散因黄贯中不满收入分配

黄家强曝Beyond散因黄贯中不满收入分配

10月9日晚黄家强[微博]:“这是我在这里的最后一条微博,从此不会回来这个是非之地。谢谢支持我的歌迷和朋友,我们找个清静的地方再见吧。”并发表了一篇题为《真相》的文章,他表示此前为了纪念黄家驹一直保持沉默,对于近十年的流言蜚语和无理指控未做回应,此次决定要反驳前经纪人陈健添和黄贯中[微博]的指控,并向所有歌迷朋友“交代一个真实的答案”。   

黄家强在文中说明了当年与前经纪人陈健添的合约纠纷,以及陈在双方决裂后利用Beyond赚钱的事件始末,并澄清黄家驹生前就已经与林楚麒分手,斥林利用黄家驹未亡人身份炒作。他还表示,当年Beyond解约的真正原因并非所说的“音乐上有分歧”,而是由于黄贯中不满收入分配不公平,“不想再养叶世荣[微博]”。他也澄清自己从未动用黄家驹的赔偿金建音乐学校。   黄家强此前也曾表示,自解散有不少声音希望Beyond能重组,但是“这个(重组)问题已经是不能解决的问题了。”   今日,Beyond前经纪人陈健添也更新微博回应:“黄家强‘真相’ 一文已细阅,再次认识我曾认识的黄家强,文中的理据有多处令我支持不住,先让我搞清楚是自己的智商有问题,还是.......。”并发图片预告正在准备发博文《Beyond History Vol.3/No.11 黄家强最后的真相有多真?》来回应此事。   黄家强《真相》全文:   以下内容我对天发誓,以我和家人性命担保,全部千真万确,如有谎言我绝子绝孙。同样以自身和家人性命担保的人才有资格对我否定,否则全属胡言。   去年为了纪念家驹我保持沉默,对于近十年的流言蜚语和无理指控,少发声希望小事化无,好让人可以有自我反思的机会,但是清者自清的态度对于一些只求利益不择手段的人来说便正好是他们乘虚而入的好机会,今次经过一番审慎的考虑,与其要反驳陈健添先生和黄贯中先生的指控,倒不如在此亦向所有歌迷朋友交代一个真实的答案。   对于陈健添先生的指控和恶意的诽谤,我会保留我的法律行动。   1)Q: 陈先生说当年(1983-1992) Beyond(四位成员个别)和Kinn's Music (陈健添先生的公司)签下的死后五十年的歌曲版权持有权的合约,完全是本人伪造,令陈先生现在身败名裂,走头无路,没有工作。他说他没有欺骗Beyond。   A: Beyond在日本经理人公司Amuse的高层和律师的协助下了解版权合约的正确和符合国际标准的条例,告知我们签下了这不平等的合约(死后五十年持有权)是可以于诉讼中撤回,家驹当时还在生,他非常气愤,他私下和我谈过为什么Leslie赚钱比我们多,他知道这不平等的合约之后,恍然大悟,家驹对我说:“我一直对他抱着感激,在演唱会多谢他,原来一直被骗而懵然不知,我不会原谅他,我要告到底。”在Amuse的协助下聘请律师计划诉讼前,家驹便发生意外,案件亦停了一年多才正式告上法庭,当时Beyond三位成员亦非常坚决要取回公道,把不平等合约撤回,在对薄公堂其间,我们不小心在报章上说了诽谤性的语言,被陈先生反告我们诽谤,要我们马上赔偿港币三十万元,不用赔偿的条件是永久把这案件终止,不可以再申请诉讼,当时我们三人和公司的研究下,唯有终止这案件,我真的非常之不甘心,这是我可以原谅他但不可以再成为朋友的原因,这是后话。   2)Q: 这不平等合约何去何从?   A: 在过去十年间陈先生分别两度将所有版权卖给环球音乐版权部,因为陈先生要通知我家人版权持有者的权利已转售,所以陈先生现在已经不再拥有我们的歌曲版权了。   3)Q: 陈先生说我一直诋毁他,他说他没有出卖Beyond?   A: 三子年代谁没骂他?他的大名“吸屎鱼”是黄贯中改的,他在家驹离开数年后,一直写给我爸爸的版税支票突然写给家驹,而令支票不能对现,根据法律途径我家人是可以控告他的,但我家人没有,这是真相不是诋毁。他因为当时拥有版权,便可以不断把我们的歌曲Demo(样板或小様)贩卖,把这些未经专业制作,内容参差不齐的Demo出版和把歌曲卖予其他歌手献唱,就这样为了自身利益而出卖Beyond,当然家驹的Demo在他和歌迷心目中最值钱了,所以一卖再卖,一版再版。当我听到和看到家驹很粗糙没修饰的Demo公诸如世时,我的心很痛但又不能阻止他,那种恨我们骂得算保守了。   Beyond解散后,大家各自各努力,我亦忘记了对他的恨,我在录制纯音乐专辑时找刘志远(远仔)帮手编管弦乐部分,他委托远仔给我一封道歉信,我看完后,感觉更像委任书,要我授权他在中国成立Beyond网站,要我原谅是有目的的,我可以接受他的道歉,但我没有回复他,我只和黄贯中说过这封信,亦表明了我的立场,做回朋友帮他在中国成立Beyond网站是不可能的,我不会答应的,这是个人原则问题,不是朋友也不是敌人,缘尽于此就是了。记者问我他出Beyond书有什么看法,我都看化了,能阻止吗?我亦送上祝福,能够赚到钱就好,在家驹的光环下,大家都应该满足了,还有什么不甘心。   4)Q: 陈先生从电邮通知我助手他要出书,版税给谁?寄去哪里?为什么不收版税会演变成我抵制他,说他消费死人?陈先生用意何在?   A: 首先这些照片和文字是属于陈先生的,我不知为何我会有版税收,我无权亦不想过问,但我有权拒收这版税,一些不尽不实的内容,我是不会接受版税来确认它的真实性,尽管这本书的出版我没法认同,但我亦没有阻止他,他又何必强求他人去收版税而支持他的一举一动。我说过,不是朋友也不是敌人,不支持也不抵制,缘尽于此!消费死人是他问心有愧,那些年谁没被人扣帽子,我有申寃吗?因为我问心无愧。   5)Q: 我争唱歌?我令家驹非常生气?不甘心只唱《完全地爱吧》?   A: 大家觉得合情理吗?《乐与怒》专辑,只有《完全地爱吧》是我自己写曲和词,其它歌有些是合写曲和我写词,大部份都是家驹的作品,我有什么资格可以争唱多些歌,更何况我又不是主音。日本唱片公司Fun House喜欢《完全地爱吧》用它来做主打歌,希望我不要唱,让家驹来唱,我当时很不开心,因为整张专辑唯一的一首的机会也没有了,过往Beyond专辑里各队员都会有一至两首自己创作的歌自己唱,家驹也明白我的心情,我和家驹说可不可以叫公司选另一首做主打,主打歌通常是主音唱,最终日本版是我和家驹合唱,广东和国语我自己唱,这是家驹为我争取后的决定。这些没必要告诉外人的乐队内部事情只有我们四人知,1993年陈先生和我们已经决裂,现在谁告诉他又把整个事件歪曲,我不想多讲了。   6)Q: 陈先生说我冤枉林楚麒小姐   A: 当年家驹和林小姐之所以分手,家驹告诉我是被她欺骗了,非常讨厌这个女人,很决绝地与她分手,骗了什么是家驹的私稳我不想说。当时和家驹拍拖已有大半年的女朋友是简小姐,所以林小姐要做未忘(编者注:应为“亡”)人这是不可能成立的,分手前的种种承诺,哪有人分手后还会守信的,荒谬吧!如果不是林小姐利用家驹的未忘人身份来宣传,我是不会说她的,只希望她不要再提家驹了,我不想家驹的歌迷被她欺骗,这是非常正常的事。   7)Q: 陈先生出书写Beyond的历史   A: 对于他的作品的真实性是毫无意义的,和我们相处短短几年(1985-1991)的一个人能够有多了解和认识我们,在工作上只是经理人身份的他,而工作上亦只有助理和我们有较多接触,私生活的互动亦非常之少,何来历史故事。他对本人的仇视态度在他文字里和在公共平台上已经是构成严重的危言耸听和伤害本人名誉的地步了,对于他不断地滋扰本人,我将会作出应有的法律行动。   对于黄贯中先生,在个多月前的事先张扬取消关注本人的微博,和我画清界线,让歌迷不断对我攻击抹黑和引起歌迷互骂,与其不再是朋友,本人亦不想再维护他过往的言论了。   1)Q: Beyond解散的真正原因   A: 1999年Beyond和滚石唱片合约完结前,黄贯中亲口对我说不想再养世荣了,我好惊讶,何出此言,他说他付出得太多,平均分我们的收入对他不公平,所以他要个人发展,首先;我不认为我和世荣没有付出,这是他的说法,虽然我对这个解散或分开的理由不认同,但没有选择之下只好接受,这些伤透心的话我埋藏了十五年,从没公开这真正的解散原因,只说音乐上有分歧来维护他,亦没有对世荣说过,如今世荣亦与佛结缘,看透人生,懂得宽恕了吧!对不起,世荣,希望你也宽恕我,一直没告诉你。   2)Q: 故事这首歌,我说他没资格写?我不让他写歌怀念家驹?打电话给电台说事?

carskars 發表於 2014-10-14 19:38:18

maybe its ture

jackjohnson2023 發表於 2014-10-15 11:42:08

口同鼻爭!

lolololo 發表於 2014-10-15 12:22:24

口同鼻爭!

ChanKelvin@FB 發表於 2014-10-16 16:45:33

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

sshfccg 發表於 2014-10-17 00:01:49

口同鼻拗

P445tkl 發表於 2014-10-17 00:49:59

THX for sharing

vincent8081 發表於 2014-10-17 22:41:43

thanks for sharing

boy_25 發表於 2014-10-18 08:36:21

I "cccccccccccccccccccc

chris111 發表於 2014-10-19 01:01:00

爭錢爭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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